Article 10

In force

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和公共交通发展等情况,合理测算停车需求,采用差别化的停车供给方式,使停车场建设与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衔接。

中心城区外围的公共交通枢纽、轨道交通站点等可以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区域,应当规划布局公共停车场。

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停车总体发展策略、停车供给体系、停车场布局和规模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