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企业取得安全性自我声明确认的,可以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领车辆号牌需要的有关材料,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和车辆识别标牌。

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届满的,可以凭有效的安全性自我声明和其他相关材料,申领新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在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内取得下一阶段安全性自我声明确认的,无需申领新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