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河长向本级责任单位或者下一级河长交办事项,应当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相关责任单位或者下一级河长应当按时完成交办事项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上一级河长接到下一级河长报告的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超出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向本级总河长和上一级河长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