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特点选择采用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或者审查方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应当以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依据,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禁止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进行资格预审,或者在资格预审后再对投标人数量进行限制。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