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本市倡导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因涉密不宜开放的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设施,应当向社会错时开放,并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

Local Regulations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