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Article 6In force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并对网格长、网格指导员、网格员进行日常管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引导村民、居民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村民、居民应当依法配合做好基础数据、动态信息采集等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