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并对网格长、网格指导员、网格员进行日常管理。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引导村民、居民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村民、居民应当依法配合做好基础数据、动态信息采集等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