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渭河干流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由省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机构编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重要支流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其他支流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可采区基本情况、可开采量、开采期限、范围、作业方式、清理修复方案、现场监管方式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