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结合地形地貌,充分尊重自然、人文景观,科学规划城市绿化树种,注重选用乡土植物和其他适宜本区域气候、土壤、环境的植物,突出地方特色。

城市绿化规划确需调整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提出,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