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自治区应当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和管控,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各级人民政府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勘界定标,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