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障饮用水安全。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开展水质监测和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发布水质监测报告。单一水源供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城镇、重要口岸应当设立备用水源或者应急水源。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