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下列机关或者人员可以依法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重大事项的议案:

(一)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四)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