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分级保护、分类管理的要求,履行下列责任:
(一)做好日常养护、环境整治、陈列展示等工作,保持风貌完整;
(二)开展日常巡查,采取防火、防盗、防损坏等有效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三)发现重大险情或者隐患,立即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依法采取相应抢救保护措施;
(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参加相关培训、教育等活动;
(五)对外开放的,组织做好必要的游客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