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Chapter 1 总则Article 6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支持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自治区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盟、设区的市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旗县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