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