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公开招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从事社区有关工作的人员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可以面向本辖区优秀“社工岗”人员开展专项招聘。

依托社区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平台等开发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提升教育培训系统性、针对性。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培训和资格考试,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津贴。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