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房屋灭失,并因拟进行房屋征收等原因未能恢复重建的,应当结合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面积等信息及相关影像资料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非因被征收人过错造成房屋灭失的,应当对房屋价值给予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