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公示期间,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评估机构应当修正。
公示期满,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送达分户评估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