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负责。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Local Regulations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