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围绕产业发展制定相关规划和引导政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产业链群的整体培育,建立健全产业链链长牵头调度和全链条服务保障机制。

坚持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工业邻里中心。

Local Regulations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