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民健身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应当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成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