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农村地区应当按照养老服务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闲置的村集体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场所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满足农村居家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鼓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集体土地为本组织成员建设非营利性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贴。
Local Regulations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