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农村公路年度建设项目安排、补助资金等与考核结果挂钩。

鼓励开展农村公路示范创建工作,对取得国家、省有关荣誉的,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