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是本省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盐业管理和食盐专营工作。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盐业管理和食盐专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缺乏危害防治和监测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盐业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