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有偿方式取得,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和相关税费等后方可使用土地。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