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施工对相邻房屋影响鉴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未采取相应措施,导致周边房屋成为危险房屋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