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本地区数据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和预警工作。

依法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