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在绿色健康生活方面,遵守下列规范:

(一)节约水、电、气等公共资源,倡导使用节能环保和可循环利用的产品;

(二)响应低碳生活,倡导优先选择步行、骑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积极参与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

(四)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

(五)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行为;

(六)其他践行绿色健康生活的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