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在网络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规范:

(一)文明上网,理性表达,抵制谩骂、侮辱、诽谤、恐吓、人肉搜索、恶意诋毁等网络暴力行为;

(二)传播先进文化,不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恐怖、暴力、色情、低俗或者损害国家、集体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等不良信息;

(三)尊重他人隐私,维护网络安全,不窥探、传播他人私密信息;

(四)网络运营者应当传播健康文明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五)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

(六)其他维护网络文明的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