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组织开展无线电频率使用评估,提高无线电频率使用效率。

无线电频率使用人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前,按照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要求,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报送上一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