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已取得许可的无线电频率受到有害干扰无法消除,或者因自然、地理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无线电频率使用人可以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开展评估后,依法做出调整。

因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