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市、县两级文化主管部门加强客家文化交流活动所需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形成人才梯队,为客家文化交流活动高质量开展提供人才支撑。

支持引进港澳台地区客家文化研究、创作、表演、传统技艺、文化服务等方面的人才。

港澳台地区人员符合条件的,按照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