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屈家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所属的屈家岭遗址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屈家岭遗址保护具体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与屈家岭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相关的工作并具体实施;
(二)对涉及屈家岭遗址的建设项目提出意见;
(三)协助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工作;
(四)开展与屈家岭遗址相关的文物和资料的征集、整理等活动;
(五)负责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屈家岭遗址博物馆的管理工作;
(六)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向屈家岭遗址保护相关单位通报屈家岭遗址考古发掘、利用等信息;
(七)其他与屈家岭遗址保护相关的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