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屈家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所属的屈家岭遗址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屈家岭遗址保护具体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与屈家岭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相关的工作并具体实施;

(二)对涉及屈家岭遗址的建设项目提出意见;

(三)协助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工作;

(四)开展与屈家岭遗址相关的文物和资料的征集、整理等活动;

(五)负责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屈家岭遗址博物馆的管理工作;

(六)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向屈家岭遗址保护相关单位通报屈家岭遗址考古发掘、利用等信息;

(七)其他与屈家岭遗址保护相关的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