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严禁危害、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力设备器材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力设备器材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公安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