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漳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Local Regulations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