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建立议事规则,规范议程设置,明确对各项报告的要求,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审议、表决等程序、规则,保障代表围绕议题充分进行审议发言,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可以安排全体会议、分组会议或者分团会议,审议列入议程的议案和报告;对重要或者专门性问题,也可以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审议。
主席团应当将代表审议意见交本级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研究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