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7

In force

本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面提升消费繁荣度、活跃度和便利度,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竞争力、美誉度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