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实施征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实施征收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