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预留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将供热设施建设纳入规划条件核实范围。

供热设施建设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Local Regulations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