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的原则,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应当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热量分配和管网布局,明确供热区域和供热方式,加强供热工程和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和档案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