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侮辱、体罚、殴打职工等违法行为的,工会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行政部门予以反映,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处理。职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