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各级工会可以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会员不足十人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