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在文明旅游方面,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遵守景区景点管理规定;

(二)爱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旅游资源,不得以刻划、涂污等方式损坏文物古迹;

(三)保护生态环境,不乱扔废弃物;

(四)旅游经营者不得实施强制交易行为;

(五)其他文明旅游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