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合理划定停车区域,安排专人管理,规范市场车辆停放,确保市场出入口道路畅通。

消费者以及其他人员的车辆,进入农贸市场的,应当在指定区域内停放,并服从管理。

车辆进入农贸市场装卸货物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区域行驶和装卸;非装卸货物的车辆,不得驶入市场商品交易区。

Local Regulations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