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地处偏远、没有利用单位的长城点段,长城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聘请长城保护员对辖区内的长城进行分段巡查、看护。

长城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完善长城保护员管理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巡查、看护工具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相应的补助,补助标准参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结合实际绩效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长城保护员纳入当地社会公益性岗位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