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发展节水型农业,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工业企业应当通过节水技术改造,发展节水型工业。在水资源短缺的地区,严格限制引进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及设备。
全面推广节水设施、设备,用水量达到规模以上的服务业实行计划用水。城市生态景观、园林绿化、消防、工业生产、环境卫生、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行业,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