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海上搜救现场指挥由海上搜救中心指定,负责指挥、协调现场搜寻救助行动。现场指挥应当及时向海上搜救中心报告现场搜寻救助进展情况,执行海上搜救中心的指令,根据险情危急情况采取相应救助措施。

参加搜救的船舶、海上设施、航空器及人员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及时报告搜救动态和搜救结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海上搜寻救助行动的协调和指挥。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