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化妆品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深化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作,承接国家创新试点,统筹协调浦东新区与其他区域化妆品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区域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工作的领导,整合优化资源,综合协调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