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室)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登记后送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认为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报送机关在规定期限内重新报送。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