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

在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出现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形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报告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许可作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