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清单管理,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建立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落实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减负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清单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